陕西出台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新规

日期:2026/8/20 分类: 民政动态

本报讯 (记者 闫 洁) 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链条作出系统性规范。

《通知》紧扣防止返贫致贫、促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精准对接农村困难老年人、持证残疾人照护需求,补齐基层服务短板,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就近就业渠道,推动基层敬老助残服务落地见效,持续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

《通知》明确,岗位重点面向农村脱贫劳动力,优先安置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和持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侧重吸纳无法外出务工的大龄及半劳动力。各地可结合服务对象规模、居住分布等情况科学核定岗位数量,明确人员素质与履职能力要求。各村(社区)在人员上岗时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晰权责与考核退出规则。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水平设定,市域内同类岗位的标准、待遇基本均衡。

《通知》要求,建立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机制,由乡镇牵头组织岗前技能培训,提升服务人员履职规范、应急处置与职业道德等综合能力,鼓励联合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强化培训。强化日常监管考核,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明确续聘条件与清退情形。同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查优亲厚友、顶岗替岗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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