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日期:2025/11/3 分类: 包头捐款平台
包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02-12-17,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青年路粮贸大厦,法定代表人夏蓉,登记管理机关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救助范围包括(一)帮助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广大农村牧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开展产业、生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建设及老年、儿童事业; (二) 发展增收项目及扶持低收入人口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素质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三)对遭受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家庭实施紧急救援,减轻受灾群众的疾苦,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五) 为关心、支持包头乡村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团体和个人开展的相关公益活动提供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募集帮扶资金、物资,规范使用帮扶资金; (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建设,促进全民公益发展,为参与乡村和社区发展提供实践平台。| 包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基本信息 | |
| 基金会名称: | 包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
| 法定代表人: | 夏蓉 |
| 成立日期: | 2002-12-17 |
| 信用代码: | 53150200502702344E |
| 组织住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青年路粮贸大厦 |
| 登记管理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 公募资格 | 否 |
| 业务范围 | (一)帮助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广大农村牧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开展产业、生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建设及老年、儿童事业; (二) 发展增收项目及扶持低收入人口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素质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三)对遭受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家庭实施紧急救援,减轻受灾群众的疾苦,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五) 为关心、支持包头乡村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团体和个人开展的相关公益活动提供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募集帮扶资金、物资,规范使用帮扶资金; (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建设,促进全民公益发展,为参与乡村和社区发展提供实践平台。 |
| 税前扣除资格 | 是 |
| 税前扣除有效期 | 2023-1-1 -- 2025-12-31 |
| 慈善组织认定 | 2018-7-30 |
| 电子邮箱地址 | btfpjjh@163.com |
| 传真号 | |
| 门户网站 | www.btfupin.com |
| 官方微博 | 无 |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包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
| 移动客户端 | 无 |
| 募捐方案备案 | 0个 |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1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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