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日期:2025/4/12 2:00:00 分类: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按照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要求提交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区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没有规定的地区,物理/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历史/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据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100%)+专业课成绩(100%);
第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经黑龙江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将向有关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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