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财产怎么使用?

日期:2024/11/8 分类: 慈善法百问

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357.html


也许您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什么是慈善组织?
什么人可以做慈善?
慈善组织应该注意什么?
哪天是全国性的“慈善日”?
慈善组织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聊城捐款  泉州捐款  韶关捐款  河南捐款  中卫捐款  桂林捐款  

光明、温暖、希望、坚韧、信念
Copyright©山西省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
  晋ICP备2025065028号-1   地图  Xml 1 2
本网站运行在腾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