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有哪些信息应当公开?
日期:2024/11/8 分类: 慈善法百问
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变更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详细公开募捐情况。
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详细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367.html
也许您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什么是慈善组织?
什么人可以做慈善?
慈善组织应该注意什么?
哪天是全国性的“慈善日”?
慈善组织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驻马店捐款 鹰潭捐款 三明捐款 黄冈捐款 盐城捐款 秦皇岛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