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条例》组织申请
日期:2024/11/8 分类: 志愿服务条例
《条例》规定,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信息,说明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答复;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375.html
也许您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广州市志愿服务规定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通辽捐款 潍坊捐款 忻州捐款 肇庆捐款 齐齐哈尔捐款 包头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