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同舟爱心公益基金会
日期:2025/11/3 分类: 沈阳捐款平台
辽宁省同舟爱心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5-3-2,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15A11室,法定代表人朴成官,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救助范围包括(一)爱心捐助。依据本会宗旨筹集慈善爱心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二)济困扶助。开展产业扶贫、帮扶济困、助学励志、优待抚恤等扶贫济困工作。 (三)赈灾资助。参与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灾害的救灾赈济工作。 (四)慈善救助。组织开展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慈善救助活动,帮助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 (五)公益援助。积极参与文化、教育、卫生等慈善公益活动,组织实施关爱青少年健康援助项目。 (六)合作互助。加强同国内外慈善公益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公益活动。 (七)开展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辽宁省同舟爱心公益基金会基本信息 | |
| 基金会名称: | 辽宁省同舟爱心公益基金会 |
| 法定代表人: | 朴成官 |
| 成立日期: | 2015-3-2 |
| 信用代码: | 53210000318980571L |
| 组织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15A11室 |
| 登记管理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 公募资格 | 否 |
| 业务范围 | (一)爱心捐助。依据本会宗旨筹集慈善爱心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二)济困扶助。开展产业扶贫、帮扶济困、助学励志、优待抚恤等扶贫济困工作。 (三)赈灾资助。参与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灾害的救灾赈济工作。 (四)慈善救助。组织开展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慈善救助活动,帮助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 (五)公益援助。积极参与文化、教育、卫生等慈善公益活动,组织实施关爱青少年健康援助项目。 (六)合作互助。加强同国内外慈善公益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公益活动。 (七)开展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
| 税前扣除资格 | 否 |
| 税前扣除有效期 | -- |
| 慈善组织认定 | 2021-6-28 |
| 电子邮箱地址 | tongzhouaixin1199@163.com |
| 传真号 | 024-83832688 |
| 门户网站 | 无 |
| 官方微博 | 无 |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同舟爱心 |
| 移动客户端 | 无 |
| 募捐方案备案 | 0个 |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6856.html
也许您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沈阳公益捐赠平台及沈阳基金会捐款情况 | 附沈阳捐款银行账号
沈阳市于洪区慈善会
沈阳市浑南区慈善总会
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辽宁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株洲捐款 广元捐款 怀化捐款 阜阳捐款 洛阳捐款 北海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