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幸福家改造计划
| 备案编号: | 53440000517355533EA18014 |
| 起止日期: | 2017-12-14 至 2018-03-14 |
| 所属机构: |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 捐赠方式: | 微信 |
| 募捐方式: |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
| 发布平台: | 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 |
| 捐赠目的: | 为广州市6—14周岁急需改善空间的200户困难家庭青少年开展家庭学习环境微改造工作。 |
| 款物用途: | 一、项目实施地区 广州市11各区 二、服务对象 6—14周岁急需改善空间的困难家庭青少年200户,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1)家庭困难青少年群体:凡家庭持有(城镇低保证、城镇低收证、农村低保证、农村低收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优抚证、残疾军人证)八证之一,且年龄在6-14岁的青少年可纳入为服务对象。 (2)特殊行业群体家庭青少年:父母从事(建筑施工、环卫保洁、交通协管、出租屋管理、安全保卫)等特殊行业或父母具有基层突出贡献,且年龄在6-14岁青少年可纳入为服务对象。 (二)申请要求 凡纳入为“幸福?家”阅读空间改造计划活动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青少年属于两类服务对象类别之一 (2)其家庭住房是在广州市的自有产权住房,而非租赁住房 (3)青少年在校学习、热爱阅读、学习动机强烈,急需学习空间改造。 (三)各区户数分配计划: 越秀区18户,海珠区 20户,荔湾区 18户,天河区 12户,白云区 24户,黄埔区 10户,花都区 18户,番禺区 16户,南沙区 24户,从化区 14户,增城区 26户,合计200户。 三、项目内容 1、青少年学习空间改造:根据青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各区邀请公益设计师上门量身订造学习空间改造方案,经与家庭商量确定后,标准化配置“一灯、一桌、一书柜”(1张书桌、1盏台灯、1个书柜),提供墙体、电路翻新,保证改造后青少年有良好的学习空间,整体改造空间费用不超过5,000元。 2、家庭宜居环境微改良:各区可结合各自整合资源的情况,为青少年提供居室收纳整理方面的培训,让参与改造计划的青少年及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学习,提升整理能力,自我打造家庭宜居空间,树立“我爱我家”观念,进一步改善亲子关系。 四、募捐使用计划 所有改造总体计划约5000元一户,其中50%拟通过社会众筹来筹集,剩余50%拟通过各区团委结合区内实际情况予以整合(其中约家具设计制作安装3000元,装修施工椅子台灯人工2000元)。计划完成200户困难青少年家庭空间改造,则众筹部分项目所需整体经费为2500元/户×200户=500000元。(其中,募捐管理费用为0元,即该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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