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传祥环卫专项基金
| 备案编号: | 531100005003093113A17001 |
| 起止日期: | 2017-08-17 至 2017-11-16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
| 捐赠方式: | 微信,其他 |
| 募捐方式: |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
| 发布平台: | |
| 捐赠目的: | 时传祥环卫工人专项温暖基金 由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设立,用于北京市环卫工人及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医疗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应急救助。 |
| 款物用途: | 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 医疗救助 1、环卫工人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生活仍难以维持的,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救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 自付额 1≤ <3 3≤ <5 5≤ <8 8≤ <10 ≥10 救助比例 20% 25% 30% 35% 5万元 本单项最高救助金额为5万元,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受助者不得再申请 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重复申请,但提供的医疗票据必须是新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票据不得用于重复申请,一年内救助合计不得超出最高额度。 2、环卫工人直系亲属 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生活仍难以维持的,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救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 自付额 1≤ <3 3≤ <5 5≤ <8 8≤ <10 ≥10 救助比例 10% 15% 20% 25% 3万元 本单项最高救助金额为3万元,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受助者不得再申请 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重复申请,但提供的医疗票据必须是新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票据不得用于重复申请,一年内救助合计不得超出最高额度。 因特殊困难超出上述救助额度的,须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评审程序研究决定。 二 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救助 环卫工人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依法享受有关部门经济补偿后,本人或家庭仍有较大损失和特殊困难的,依据其损失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给予5000—10000元的经济救助。 三 其他救助 其他救助是指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认定需要帮扶救助的其他事项或开展的其他项目,救助内容和标准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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