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
| 备案编号: | 51150000502700963WA24001 |
| 起止日期: | 2024-04-22 至 2025-04-20 |
| 所属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 |
| 捐赠方式: | 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邮政汇款,财付通 |
| 募捐方式: | 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
| 发布平台: | 腾讯公益,公益宝,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
| 捐赠目的: | 为帮扶弱势群体,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肩负起慈善组织践行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历史重任,提升“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以下简称“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经验,更好的在村、社区打造一个居民参与、社会帮扶、文明自治、友善互助的幸福家园,让“幸福家园”工程成为新时代慈善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对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的“幸福家园”工程项目给予资金配捐,依托慈善事业,提升村、社居民的幸福感、 |
| 款物用途: | “幸福家园”工程项目,本次拟募集资金100万元,最低执行标准3000元。项目拟收取2%管理费用于人员工作费用,其余款项(98万元)将全部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村、社“幸福家园”工程项目的配捐工作。 配捐计划如下: 1.各盟市配捐额度: (一)呼和浩特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二)包头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三)乌海给予配捐额度50000元 (四)赤峰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五)呼伦贝尔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六)兴安盟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七)通辽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八)锡林郭勒盟给予配捐额度50000元 (九)乌兰察布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十)鄂尔多斯给予配捐额度100000元 (十一)巴彦淖尔给予配捐额度50000元 (十二)阿拉善盟给予配捐额度30000元 2.项目配捐额度: (一)10000元以下的项目给予5000元配捐。 (二)20000-50000元的项目给予10000元配捐。 (三)50000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金额的20%给予配捐。 具体配捐金额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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