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募捐助学助教”行动
| 备案编号: | 53520000577123582GA23012 |
| 起止日期: | 2023-09-08 至 2029-09-09 |
| 所属机构: | 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
| 捐赠方式: | 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邮政汇款,财付通 |
| 募捐方式: |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
| 发布平台: | 联劝网 |
| 捐赠目的: | 1、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2、救助因病因灾等特别贫困的教师;3、救助因病因灾等特别贫困的学生;4、资助贫困学生;5、开展促进幼儿、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公益活动;6、开展促进教师业务提升的教育公益活动;7、完善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 |
| 款物用途: | 一、预计筹集善款200万元,支持松桃苗族自治县的“公益助学助教”项目; 二、善款的用途: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 救助因病因灾等特别贫困的教师; 救助因病因灾等特别贫困的学生;资助贫困学生; 宣传表彰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促进幼儿、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公益活动;开展促进教师业务提升的教育公益活动;宣传本专项基金开展的各项教育公益活动;完善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兑现意向捐赠;合乎规定的管理支出。 三、资助优秀师生的金额的标准:一是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意外伤害治疗费用达5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1万元,原则不超过自付费用的30%。二是教职工家庭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且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2万元,原则不超过自付费用的25%。三是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因意外伤害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者。特困离退休教职工申请救助的,需报县教育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原则不超过自付费用的20%。三是一次性资助学生额度为,大学生2000—5000元,高中生1000元,初中、小学、学前班、幼儿园学生500元,其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需要超标准资助的,其资助标准根据慈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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