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
日期:2026/4/17 分类: 民政动态
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尚,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优化殡葬服务办理流程。《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提出,为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重庆市政府对在殡葬服务机构内产生的部分基本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等四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费用(含惠民骨灰盒)及节地生态安葬实行补贴。重庆市户籍城乡居民,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补贴金额不超过750元;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在重庆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的捐献人,遗体实行火化的(遗体捐献人除外),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其骨灰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其骨灰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选择骨灰立体安葬(以格位安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选择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深埋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办法》明确,为提升群众申办惠民殡葬补贴的便捷性,重庆市民政局建立“渝逝有安”数字应用平台“一站式”网上通办机制,协调相关部门,链接“数智疾控”“户籍管理”“渝悦救助通”“退役军人服务”“博爱山城”等应用,实现在费用结算时“一站式”完成数据比对、系统核验、自动减免。同时,保留线下申办通道,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或补贴对象类别在线认证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在逝者遗体火化或逝者骨灰安葬之日起1年内,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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