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日期:2025/1/17 分类: 民政动态
本报讯 (记者 安 娜) 为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日前,湖北省民政厅制定《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困难情形,把临时救助对象划分为急难型、过渡型、支出型三类,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和毕业一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等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在支出型救助对象中增设“一事一议”认定困难家庭的开放性条款,尽可能覆盖到遭遇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人群。
《办法》明确,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限制,可在居住地、急难发生地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除传统的线下申请外,增加线上申请方式。审核确认分为紧急程序和一般程序。通过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转介服务等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
《办法》指出,根据救助对象的类别、困难情形及影响程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急难型临时救助金一般一次性发放,过渡型、支出型临时救助金原则上采取“一次审核、分阶段发放”方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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