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日期:2025/11/3 分类: 内江慈善组织查询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04-11-1,位于隆昌县金鹅镇顺河街130号,法定代表人梁春,登记管理机关为四川省民政厅。救助范围包括(一)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公开向国内外开展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团体或个人委托、代行管理、使用各种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基金或捐赠,发展教育事业 (二)制订基金募集、管理、使用条例,筹措、管理、使用教育专项金,使用专项金时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制定奖励条例,协助政府对尊师重教、捐资兴学者进行奖励。配合教育局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捐赠者意愿,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救助失学儿童,资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扶持发展隆昌基础教育 (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支持教育的发展 (六)开展与国内外教育组织和热心于隆昌教育的其他组织、个人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工作 (七)对为建立和发展隆昌教育基金会做出贡献者,将载入隆昌教育史册。|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基本信息 | |
| 基金会名称: |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
| 法定代表人: | 梁春 |
| 成立日期: | 2004-11-1 |
| 信用代码: | 535100007597316778 |
| 组织住所: | 隆昌县金鹅镇顺河街130号 |
| 登记管理机关 | 四川省民政厅 |
| 公募资格 | 是 |
| 业务范围 | (一)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公开向国内外开展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团体或个人委托、代行管理、使用各种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基金或捐赠,发展教育事业 (二)制订基金募集、管理、使用条例,筹措、管理、使用教育专项金,使用专项金时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制定奖励条例,协助政府对尊师重教、捐资兴学者进行奖励。配合教育局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捐赠者意愿,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救助失学儿童,资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扶持发展隆昌基础教育 (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支持教育的发展 (六)开展与国内外教育组织和热心于隆昌教育的其他组织、个人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工作 (七)对为建立和发展隆昌教育基金会做出贡献者,将载入隆昌教育史册。 |
| 税前扣除资格 | 是 |
| 税前扣除有效期 | 2019-1-1 -- 2019-12-31 |
| 慈善组织认定 | 2017-7-20 |
| 电子邮箱地址 | 381379596@qq.com |
| 传真号 | 0832-3921098 |
| 门户网站 | www.nj108.com |
| 官方微博 |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
| 移动客户端 | www.nj108.com |
| 募捐方案备案 | 1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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