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如何认定服务对象的类型?

日期:2024/11/28 分类: 慈善小知识

社会工作者认定服务对象的类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自愿型服务对象(主动求助)和非自愿型服务对象(被动发现)。‌ 服务对象是指在社会工作过程中需要帮助的一方,通常是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个人或群体‌。


1、自愿型服务对象(主动)

指那些认识到需要协助而自己主动向社会工作者求助的,以及由他人介绍而接触社会服务机构并愿意成为其服务对象的人。

2、非自愿型服务对象(被动)

由政府、法院或其他有权力的部门或个人(包括父母、老师等)转介给社工的服务对象,被动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不容易建立信任关系。


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群体:

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贫困者、失业者、流浪者、吸毒者、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安置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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