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蓝朵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日期:2025/11/3 分类: 沈阳捐款平台
沈阳市辽中区蓝朵社会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24-6-6,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10-17#,法定代表人张苗苗,登记管理机关为沈阳市辽中区民政局。救助范围包括1.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 2、通过专业的项目拓展,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策划、个案援助等社会服务项目; 3、为有关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 4、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 5、开展社工课题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6、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公益人才交流,公益研究与志愿服务倡导。 7、宣传慈善精神,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接收社会各界慈善捐赠,通过各种慈善活动筹集资金,兴办和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开展各种形式慈善活动。| 沈阳市辽中区蓝朵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基本信息 | |
| 基金会名称: | 沈阳市辽中区蓝朵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张苗苗 |
| 成立日期: | 2024-6-6 |
| 信用代码: | 52210122MJ294184X0 |
| 组织住所: | 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10-17# |
| 登记管理机关 | 沈阳市辽中区民政局 |
| 公募资格 | 否 |
| 业务范围 | 1.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 2、通过专业的项目拓展,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策划、个案援助等社会服务项目; 3、为有关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 4、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 5、开展社工课题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6、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公益人才交流,公益研究与志愿服务倡导。 7、宣传慈善精神,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接收社会各界慈善捐赠,通过各种慈善活动筹集资金,兴办和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开展各种形式慈善活动。 |
| 税前扣除资格 | 否 |
| 税前扣除有效期 | -- |
| 慈善组织认定 | 2024-6-6 |
| 电子邮箱地址 | 114085@qq.com |
| 传真号 | 31084266 |
| 门户网站 | 无 |
| 官方微博 | 无 |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gh_9f6bb9cd09ea |
| 移动客户端 | 无 |
| 募捐方案备案 | 0个 |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93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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