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慈善总会
日期:2025/11/3 分类: 沈阳捐款平台
沈阳市辽中区慈善总会成立于2005-5-12,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滨河街9号2门,法定代表人李广超,登记管理机关为沈阳市辽中区民政局。救助范围包括(一)筹募善款。接受自然人、法人及社会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四)交流与合作。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国内、国际的慈善援助活动。; (五)组织宣传。宣传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普及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向立法、行政机关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六))兴办为慈善事业服务的实体和各种慈善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 (二)慈善救助。发挥对社会救助的补充作用,开展安老、助孤、助学、助残等慈善救助活动,为特困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抚慰,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 (三)公益援助。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沈阳市辽中区慈善总会基本信息 | |
| 基金会名称: | 沈阳市辽中区慈善总会 |
| 法定代表人: | 李广超 |
| 成立日期: | 2005-5-12 |
| 信用代码: | 51210122774805523H |
| 组织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滨河街9号2门 |
| 登记管理机关 | 沈阳市辽中区民政局 |
| 公募资格 | 否 |
| 业务范围 | (一)筹募善款。接受自然人、法人及社会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四)交流与合作。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国内、国际的慈善援助活动。; (五)组织宣传。宣传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普及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向立法、行政机关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六))兴办为慈善事业服务的实体和各种慈善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 (二)慈善救助。发挥对社会救助的补充作用,开展安老、助孤、助学、助残等慈善救助活动,为特困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抚慰,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 (三)公益援助。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
| 税前扣除资格 | 否 |
| 税前扣除有效期 | -- |
| 慈善组织认定 | 2024-10-28 |
| 电子邮箱地址 | 15601921@qq.com |
| 传真号 | 无 |
| 门户网站 | 无 |
| 官方微博 | 无 |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无 |
| 移动客户端 | 无 |
| 募捐方案备案 | 0个 |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98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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