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第二版)》印发

日期:2026/2/7 分类: 民政动态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省委网信办等部门印发《河南省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清单》),推出19项服务举措,全方位保障流动儿童在居住地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权益。

《清单》提出,3岁—6岁流动儿童享有学前教育服务,符合条件的可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为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按规定减免保育教育费;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的可获生活补助,符合条件者可在居住地参加中考;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普通高中就读并参加高考;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免除学费。

《清单》明确,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获得低保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儿童采取链接慈善资源等措施给予救助帮扶。为符合户籍地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服务。为符合本地临时救助情形的流动儿童发放临时救助金和有关物资,提供临时住所和转介服务。针对流动儿童中的残疾儿童,为符合条件的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就地受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服务。为有需要的流动儿童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通过学校、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实施“伙伴计划”“春风行动”等项目,丰富流动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姚 方 李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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