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日期:2026/3/1 分类: 民政动态

本报讯 (记者 姜雪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70周岁及以上、纳入广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在自治区确定的对象与标准基础上,探索将补贴对象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在政策衔接方面,《通知》明确,护理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申领其中一项护理补贴;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予发放护理补贴。

《通知》要求,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民政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每月复核低保资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复核,人员情况变化次月起调整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从审批通过次月起按月与低保金同步发放。

本页地址:https://www.dengta.org.cn/m/n98794.html


也许您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让福彩事业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 ——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长治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凝聚公益力量 诠释为民情怀 ——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湖南召开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 省委书记沈晓明作出批示 省长毛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投身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生动实践
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巴彦淖尔捐款  武汉捐款  衡阳捐款  宁德捐款  潍坊捐款  伊春捐款  

光明、温暖、希望、坚韧、信念
Copyright©山西省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
  晋ICP备2025065028号-1   地图  Xml 1 2
本网站运行在腾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