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医公益慈善基金三期
| 备案编号: | 5144010051736101XNA21021 |
| 起止日期: | 2021-07-05 至 2023-07-04 |
| 所属机构: | 广州市慈善会 |
| 捐赠方式: | 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 |
| 募捐方式: |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
| 发布平台: | 广益联募,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
| 捐赠目的: | 救助在省二医住院期间因患重大疾病而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资助科室义诊、宣教等公益活动。 |
| 款物用途: | 为广州市慈善会省二医公益慈善基金筹款 筹款目标:100万元人民币 使用期限:2021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 第一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救助在省二医住院期间因患重大疾病而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此阶段费用总计90万,占预算的90%。45户*20000元/户=900000元。 对提出申请的个案救助对象,依据《省二医公益慈善基金个案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4),按合计分数高低分梯度给予不同标准资助: 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累计分数需达50分,方可通过申请审批,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用以核实。 累计分数达50-60分之间,则给予5000元救助金 累计分数达60-70分之间,则给予10000元救助金 累计分数达70-80分之间,则给予15000元救助金 累计分数达80-90分之间,则给予20000元救助金 最高资助金额为2万元,未达到资助标准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最新病情情况且达成资助标准,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已成功申请救助的对象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资助科室义诊、宣教等公益活动10场。此阶段费用总计7万,占总预算的7%。10场*7000元/场=70000元。对申请义诊、宣教等公益慈善活动的科室,经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供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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